不想把母公司合并进来,2家兄弟公司可以编制合并报表吗
答: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规定:“第四条母公司应当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如果母公司是投资性主体,且不存在为其投资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子公司,则不应当编制合并财务报表,该母公司按照本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以公允价值计量其对所有子公司的投资,且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可见,由母公司编制母子间的合并报表,仅2家兄弟公司,无法编制合并报表。
答: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规定:“第四条母公司应当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如果母公司是投资性主体,且不存在为其投资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子公司,则不应当编制合并财务报表,该母公司按照本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以公允价值计量其对所有子公司的投资,且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可见,由母公司编制母子间的合并报表,仅2家兄弟公司,无法编制合并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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