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取得的收益是否需要交增值税
答:参考《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 2016〕 36号)附件1《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的规定,各种占用、拆借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等)收入、信用卡透支利息收入、买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收入、融资融券收取的利息收入,以及融资性售后回租、押汇、罚息、票据贴现、转贷等业务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另参考《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6〕 140)规定,《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 2016〕 36号 )第一条第 (五 )项第1点所称“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是指合同中明确承诺到期本金可全部收回的投资收益。
综上所述,公司从银行购买的结构性存款产品是保本的,应就取得的收益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