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当月含税收入换算成不含税收入是除以1.01吗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规定,纳税人减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并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0.5%)
为规范征管,本公告发布后新出台的增值税征收率变动政策,均比照上述公式原理计算销售额。
因此,对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选择适用减按1%征收率的,当月含税收入换算成不含税收入是除以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