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投资再没有分红之前发生的亏损、盈利,影响企业所得税吗
答:是的,《企业所得税法暂行条例》第十七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四)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企业因权益性投资从被投资方取得的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按照被投资方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根据上述规定,只要不分红不涉及企业所得税;如果分红,依据《企业所得税法暂行条例》第八十三条的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可以免企业所得税。
答:是的,《企业所得税法暂行条例》第十七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四)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企业因权益性投资从被投资方取得的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按照被投资方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根据上述规定,只要不分红不涉及企业所得税;如果分红,依据《企业所得税法暂行条例》第八十三条的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可以免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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