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入的固定资产选择一次性税前扣除,季度申报税时如何填报
答: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号)后附的附件A201020《资产加速折旧、摊销(扣除)优惠明细表》填报说明规定:
执行加速折旧、摊销和一次性扣除政策的资产应填报A201020《资产加速折旧、摊销(扣除)优惠明细表》,自该资产开始计提折旧、摊销起,在“享受加速政策计算的折旧\摊销金额”大于“按照税收一般规定计算的折旧\摊销金额”的折旧、摊销期间内,必须填报本表。
自该资产开始计提折旧、摊销起,在“享受加速政策计算的折旧\摊销金额”小于“按照税收一般规定计算的折旧\摊销金额”的折旧、摊销期间内,不填报本表。
资产折旧、摊销本年先后出现“税收折旧、摊销大于一般折旧、摊销”和“税收折旧、摊销小于等于一般折旧、摊销”两种情形的,在“税收折旧、摊销小于等于一般折旧、摊销”期间,仍需根据该资产“税收折旧、摊销大于一般折旧、摊销”期内最后一期折旧、摊销的有关情况填报本表,直至本年最后一次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
企业2023年10月购入的固定资产已经在2023年度选择一次性税前扣除了,导致2024年一季度“享受加速政策计算的折旧\摊销金额”小于“按照税收一般规定计算的折旧\摊销金额”,因此,对于该设备在2024年一季度申报所得税时不需要填报A201020《资产加速折旧、摊销(扣除)优惠明细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