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家属患重病,公司给职工发放的救助金,是否需要代扣个税
答:公司发放的困难救助金,职工个人可以享受免征个人所得税。参考《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 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款第四项所称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所称救济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支付给个人的生活困难补助费。
答:公司发放的困难救助金,职工个人可以享受免征个人所得税。参考《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 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款第四项所称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所称救济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支付给个人的生活困难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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