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出差取得个人抬头的数电票,可否报销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答:《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热点问题(2024年3月)》
9.如需将带有“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铁路电子客票”字样的数电票用于抵扣税款、税前扣除和财务报销的,应该如何开具数电票?
回复:目前带有“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铁路电子客票”字样的数电票包含“购买方名称”及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如需将其用于抵扣税款、税前扣除和财务报销的,应当在“购买方名称”及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处填写将该发票用于抵扣税款、税前扣除和财务报销的单位信息,开票后直接交付到对应单位的税务数字账户。相关出行人信息在旅客信息栏(区)展示。
参照北京税务机关答复,企业员工出差取得个人抬头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数电票,不可以税前扣除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