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制造业业务发生的销售额是否包含委托加工产品的销售额
答: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2024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工信厅联财函〔2024〕248号)第二条第(二)项规定,对于企业委托外部进行生产加工,本身不从事产品的生产加工,相关销售额不计入制造业产品销售额。
答: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2024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工信厅联财函〔2024〕248号)第二条第(二)项规定,对于企业委托外部进行生产加工,本身不从事产品的生产加工,相关销售额不计入制造业产品销售额。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