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个人代开的运费发票,企业是否需要代扣代缴个税?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8号)第三条规定,自2021年4月1日起,对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个人,代开货物运输业增值税发票时,不再预征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和其他从事货物运输经营活动的个人,应依法自行申报缴纳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取得个人代开的运费发票,支付个人运费时不需要代扣代缴个税,应由提供运输服务的个人自行申报缴纳个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