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给个人的翻译作品的报酬,是否可以按稿酬代扣个税
答: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146号)规定,出版社的专业作者撰写、编写或翻译的作品,由本社以图书形式出版而取得的稿费收入,应按“稿酬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146号)规定,出版社的专业作者撰写、编写或翻译的作品,由本社以图书形式出版而取得的稿费收入,应按“稿酬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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