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合同是否需要交印花税
答:在印花税法实施之前,依据《印花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广告合同按“加工承揽合同”交纳印花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实施以后,对于当事人书立的书面合同是否属于《印花税法》规定的应税凭证,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编第二章第四百六十九条以及印花税法及其配套文件规定具体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编《合同》第十七章“承揽合同”为依据,规定承揽合同应按报酬的万分之三缴纳印花税。根据《民法典》规定,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附件1印花税税源明细表的填报说明中,子目承揽合同包括:加工合同、定作合同、修理合同、复制合同、测试合同、检验合同,不再包括广告合同。
因此,印花税法实施后承揽合同不包括广告合同,广告合同不需要交印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