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汇算清缴时是否可以按修改后的预计净残值计提折旧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714号)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汇算清缴时应按净残值率为10%时计提的折旧在税前扣除。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714号)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汇算清缴时应按净残值率为10%时计提的折旧在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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