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更换灯具计入了当期费用,是否需要调整房产税的计税原值
答: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计征房产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5〕173号)规定,对于更换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在将其价值计入房产原值时,可扣减原来相应设备和设施的价值;对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中易损坏、需要经常更换的零配件,更新后不再计入房产原值。
答: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计征房产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5〕173号)规定,对于更换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在将其价值计入房产原值时,可扣减原来相应设备和设施的价值;对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中易损坏、需要经常更换的零配件,更新后不再计入房产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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