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药品的批准文号,应缴纳什么税
问:请问我们出售药品的批准文号,应缴纳什么税?有什么优惠政策吗?我们可否按技术转让申请免税?
答:1、转让药品的批准文号,应属于特许使用费中的商标权,现转让特许使用费属于营改增范围,应缴纳增值税。财税[2013]106号:(三)文化创意服务。
文化创意服务,包括设计服务、商标和著作权转让服务、知识产权服务、广告服务和会议展览服务。
2、如属于商标权的转让,目前没有税收优惠政策。商标权的转让不属于技术转让,技术转让免征增值税,需省级科委的认证。财税[2013]106号附件三: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一、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一)个人转让著作权。(二)残疾人个人提供应税服务。(三)航空公司提供飞机播洒农药服务。(四)试点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3.审批程序。试点纳税人申请免征增值税时,须持技术转让、开发的书面合同,到试点纳税人所在地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进行认定,并持有关的书面合同和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意见证明文件报主管国家税务局备查。因此商标权可否免税应先取得地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进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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