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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年度固定资产简易征收减征部分是否在账面上反应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5/04/29 10:44:26 字体:

  问:出售2009年之前未抵扣进项税的固定资产按4%减半征收增值税,规范的账务处理的方法是什么样?对于简易征收减征部分是否在账面上反应?

  答: 适用税率问题: 依据财税(2014)57号规定,现在出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1、一般纳税人账务处理:

  (1)转入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2)收取价款

  借:银行存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3)计算应交增值税

  借:固定资产清理   (不含税销售额*2%)(销售额/(1+3%)*2%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不含税销售额*2%)

  (4)结转固定资产清理损益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营业外收入

  如果是损失,则计入营业外支出。

  2、 小规模纳税人账务处理:

  (1)转入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2)收取价款

  借:银行存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3)计算应交增值税

  借:固定资产清理   (不含税销售额*2%)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不含税销售额*2%)

  (4)结转固定资产清理损益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营业外收入

  如果是损失,则计入营业外支出。

  3、 简易征收减征部分在账务处理上不反映,在增值税申报表上需要反映,填报相应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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