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技术加计扣除是否需要科技局备案
问:研发技术加计扣除是否需要科技局备案?
答:企业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一般包括项目确认、项目登记和加计扣除三个环节。
企业先登录"企业研究开发项目确认管理平台"进行项目确认,确认后再到税务部门进行项目登记。已取得税务机关发放的《企业研究开发项目登记信息告知书》的企业,享受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时,应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前按规定到国税或地税纳税服务部门进行备案,备案时国税同时附报"企业所得税优惠项目备案报告表",地税备案结束后还需从地税部门取得 "税务事项告知书".对已经登记的研发项目所发生的研发费用,备案后享受税法规定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70号三、主管税务机关对企业申报的研究开发项目有异议的,可要求企业提供地市级(含)以上政府科技部门出具的研究开发项目鉴定意见书。
所以,税务方面只需要到税务局备案,如果是研发项目,需要立项的,应该在当地科技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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