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年度发生应扣未扣支出如何处理
【问题】
我公司卖一辆二手车,这辆车是2010年购入的,当时的价格是8万元,今年6月份经二手车评估2万元卖出,但是,当时固定资产没有入账, 我现在的收入直接入固定资产清理2万元,在税局也交了增值税,是不是应该补提折旧啊,我现在怎么入这个账?
【答案】
会计处理上,适用会计差错更正,进行追溯调整。视同该项前期差错从未发生过即视同当时已经入账,从而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更正。
在企业所得税方面: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公告)的如下规定处理六、关于以前年度发生应扣未扣支出的税务处理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对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税收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业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
企业由于上述原因多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可以在追补确认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款中抵扣,不足抵扣的,可以向以后年度递延抵扣或申请退税。
亏损企业追补确认以前年度未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支出,或盈利企业经过追补确认后出现亏损的,应首先调整该项支出所属年度的亏损额,然后再按照弥补亏损的原则计算以后年度多缴的企业所得税款,并按前款规定处理。
具体如何进行追补扣除,请按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执行。上述所得税处理总局的文件规定,具体执行请您咨询一下主管所的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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