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房产提供给子公司,母公司在哪缴纳营业税和房产税
【问题】
母公司将房产提供给子公司使用,母公司在哪儿缴纳营业税和房产税?
【解答】
《营业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540号)规定:第十四条 营业税纳税地点:(三)纳税人销售、出租不动产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第二十六条 按照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纳税人应当向应税劳务发生地、土地或者不动产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而自应当申报纳税之月起超过6个月没有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依据上述规定,母公司应该在房产所在地缴纳营业税和房产税。超过6个月没有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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