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投资收益的“长期投资”,如何计提减值准备
【问题】
我公司有部分至今都无投资收益的"长期投资",如何计提减值准备?计提的比例是多少?如何作会计分录?
【答案】
1、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请参考《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相关规定:第六条 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
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第十五条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第十七条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2、会计准则并未对计提减值准备的比例作出明确规定,由企业根据估计的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定。
3、计提减值准备的会计分录参考如下: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在税务处理上,企业根据减值测试自行计提的减值准备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