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给个人代理劳务费,其是否开具发票,是否交营业税
【问题】
我公司与个人签订代理协议,支付给其的代理劳务费,其是否应该为我们开具发票,要不要交营业税?
【答案】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提供非有形商品推销、代理等服务活动取得收入征收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税字〔1997〕103号)规定:"非本企业雇员为企业提供非有形商品推销、代理等服务活动取得的佣金、奖励和劳务费等名目的收入,无论该收入采用何种计取方法和支付方式,均应计入个人从事服务业应税劳务的营业额,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其他有关规定计算征收营业税;上述收入扣除已缴纳的营业税税款后,应计入个人的劳务报酬所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依据上述规定,公司支付给个人的代理劳务费,其应该为公司开具发票,要交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