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光伏发电的增值税优惠政策到期,可以延续吗
【问题】
原来光伏发电的增值税优惠政策到期,是否还有新文件规定该优惠政策可以延续?
【答案】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光伏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81号)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太阳能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文到之日前,已征的按本通知规定应予退还的增值税,可抵减纳税人以后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或予以退还。
【问题】
原来光伏发电的增值税优惠政策到期,是否还有新文件规定该优惠政策可以延续?
【答案】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光伏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81号)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太阳能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文到之日前,已征的按本通知规定应予退还的增值税,可抵减纳税人以后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或予以退还。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