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50 苹果版本:8.7.50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接受境外提供劳务,企业所得税是否涉及扣缴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6/08/24 10:19:16 字体:

  【问题】  

  我公司企业接受境外公司在境外提供的设计劳务,因劳务全部在境外提供,是否不涉及企业所得税的扣缴?企业所得税的界定是否仍按以前的是否涉及常设机构的规定处理?

  【答案】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境内外劳务所得的判定标准是劳务发生地,因此劳务全部在境外发生,不涉及非居民企业所得税问题。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对于与中国签订税收协定(安排)的国家(地区)的居民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应以其是否构成常设机构作为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依据。


  本信息为收费会员专享内容,此条免费。想获得更多专业答疑或精彩会员内容,请注册为会员或与客服联系申请成为收费会员

立即成为会员>>        详情请致电010-82318888400 810 4588

成为会员可享受以下服务:

1.答疑全天候    2.赠送辅导基金    3.期刊发表论文    4.会员专享期刊
  5.内训直通车    6.财税图书馆     7.专家上门      8.财税法规库

新政解读、视频直播课

财税移动课程、财税手机报实务网络课程

更多会员内容,请查看>>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wcr

实务指南

本月报税倒计时

距11月报税开始还有

新政解读 纳税辅导
答疑精华 财经法规
直播课程 会计准则

免费试听

  • 证券专业与股市投资

    证券专业与股市投资免费听

  • 科技研发企业财税管控与经营管理特训专题

    科技研发企业财税管控与经营管理特训专题免费听

  • 中国18税种详解与实务应用

    中国18税种详解与实务应用免费听

限时免费资料

  • 每日新闻/问答

    每日新闻/问答

  • 每周税讯速递

    每周税讯速递

  • 月度法规汇编

    月度法规汇编

  • 年度法规汇编

    年度法规汇编

  • 增值税汇编

    增值税汇编

  • 所得税汇编

    所得税汇编

扫码关注我们

扫码找组织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