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公司营改增前签订有形动产售后回租合同,如何缴税
【问题】
融资租赁公司在营改增之前签订的有形动产售后回租合同,如何计算缴纳税款?
【答案】
根据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试点纳税人根据2016年4月30日前签订的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合同,在合同到期前提供的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可继续按照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
【问题】
融资租赁公司在营改增之前签订的有形动产售后回租合同,如何计算缴纳税款?
【答案】
根据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试点纳税人根据2016年4月30日前签订的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合同,在合同到期前提供的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可继续按照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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