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开企业转让未建成房产,受让方是否缴纳契税
【问题】
房开企业转让未建成房产,受让方是否缴纳契税 ?
【答案】
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使用权转让契税计税依据的批复》财税〔2007〕162号文件规定: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及所附建筑物、构筑物等(包括在建的房屋、其他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附着物)转让给他人的,应按照转让的总价款计征契税。实务中房开企业可能因各种原因转让未建成房地产,对于受让方来说,应该按转让的总价款缴纳契税。
【问题】
房开企业转让未建成房产,受让方是否缴纳契税 ?
【答案】
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使用权转让契税计税依据的批复》财税〔2007〕162号文件规定: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及所附建筑物、构筑物等(包括在建的房屋、其他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附着物)转让给他人的,应按照转让的总价款计征契税。实务中房开企业可能因各种原因转让未建成房地产,对于受让方来说,应该按转让的总价款缴纳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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