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2014年租入房产再对外转租,能否选择简易计税
【问题】
公司将2014年租入的房产再对外转租,能否选择简易计税?
【答案】
参考《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关于下发营改增热点问题答复口径和营改增培训参考材料的函》税总纳便函[2016]71号规定:关于转租不动产如何纳税的问题,总局明确按照纳税人出租不动产来确定。一般纳税人将2016年4月30日之前租入的不动产对外转租的,可选择简易办法征税;将5月1日之后租入的不动产对外转租的,不能选择简易办法征税。
依据上述规定,公司将2014年租入的房产再对外转租,可以选择简易计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