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31 苹果版本:8.7.31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股东转让股权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6/12/07 09:40:13 字体:

  【问题】

  1、  A公司有B、C两个自然人股东,B股东占比65%,C股东占比35%,,实收资本100万,资本公积65万,盈余公积10万元,未分配利润15万,2010年B、C两个股东将自己所持股份40%、20%卖给D公司,B和C分别都是以1元/股的价格卖给D公司,现D公司持有A公司60%的股份,收到款后又转投回A公司。在整个过程中B、C两位股东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什么法律条文?

  2、2011年A公司决定用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合计25万转增实收资本,整个过程中D公司是否需要承担税金?

  【答案】

  1、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67号第四条 个人转让股权,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合理费用是指股权转让时按照规定支付的有关税费。

  第十条 股权转让收入应当按照公平交易原则确定。

  第十一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核定股权转让收入:(一)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二)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三)转让方无法提供或拒不提供股权转让收入的有关资料;(四)其他应核定股权转让收入的情形。

  第十二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视为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一)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的。其中,被投资企业拥有土地使用权、房屋、房地产企业未销售房产、知识产权、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资产的,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所以B、C股东应当就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所得税税率是20%.

  2、D公司在投资时确认90*60%=54万元投资收益,转增股本时,D公司不交所得税。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wcr

实务指南

本月报税倒计时

距11月报税开始还有

新政解读 纳税辅导
答疑精华 财经法规
直播课程 会计准则

免费试听

  • 商业模式创新与企业价值管理

    商业模式创新与企业价值管理免费听

  • 中国18税种详解与实务应用

    中国18税种详解与实务应用免费听

  • 科技研发企业财税管控与经营管理特训专题

    科技研发企业财税管控与经营管理特训专题免费听

限时免费资料

  • 每日新闻/问答

    每日新闻/问答

  • 每周税讯速递

    每周税讯速递

  • 月度法规汇编

    月度法规汇编

  • 年度法规汇编

    年度法规汇编

  • 增值税汇编

    增值税汇编

  • 所得税汇编

    所得税汇编

扫码关注我们

扫码找组织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