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购无形资产装入电脑不可移动,能否按电脑摊销年限
【问题】
外购的无形资产装入电脑中不可移动,请问无形资产摊销年限能否按电脑的摊销年限来摊销?
【答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无形资产应当自取得当月起在预计使用年限内分期平均摊销,计入损益。如预计使用年限超过了相关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或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该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按如下原则确定:(一)合同规定受益年限但法律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二)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但法律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三)合同规定了受益年限,法律也规定了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受益年限和有效年限两者之中较短者如果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法律也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10年。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七、企业外购的软件,凡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2年(含)。
综合上述外购的无形资产可以按电脑的摊销年限来摊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