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以前年度报账的发票,是否可以在税前扣除
【问题】
2017年4月收到2014年、2015年的报账的发票,是否可以在税前扣除?
【答案】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15号:六、关于以前年度发生应扣未扣支出的税务处理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对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税收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业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
所以您公司收到的2014年和2015年报账的发票,当年没有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可以通过专项申报的方式分别追补在2014年和2015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