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纳税信用评价的那些事你要了解!
一 纳税信用级别分类 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的纳税信用级别设A、B、C、D四级: 二 不同纳税信用级别纳税人的涉税待遇 1、A级纳税人 三 纳税信用评价方式 纳税信用评价方式包括年度评价指标得分和直接判级方式。其中指标得分方式采取评价扣分确定纳税人最终评分:纳税人评价年度内经常性指标齐全的,且最近三年度中任意一年有非经常性指标信息的,从100分起评;最近三个年度都没有非经常性指标信息的,从90分起评。 四 信用评价指标 评价指标包括税务内部信息和外部评价信息。其中税务内部信息包括: 五 纳税信用评价企业的范围 已办理税务登记(含“三证合一、一照一码”、临时登记),从事生产、经营并适用查账征收的独立核算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人合伙企业。 六 直接评定为D级的情形 1、存在逃避缴纳税款、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行为,经判决构成涉税犯罪的。 七 纳税信用修复 纳税信用评价周期为1年。 |
作者:盛老师(正保会计网校答疑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