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从江苏建湖县警方获悉,一起涉案金额达2亿元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被成功侦破。犯罪嫌疑人冒用别人的身份取得登记设立公司,专门从事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犯罪活动,从中非法牟利200余万元,造成国家税款损失500余万元。
据建湖警方介绍,2011年10月,犯罪嫌疑人祝某让朋友崔某采取欺诈的方法,冒用“马治明”的身份取得登记设立“盐城市骏达棉业有限公司”,专门从事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犯罪活动。自2011年12月以来,祝某在无实物交易的情况下,以盐城市骏达棉业有限公司的名义,安排专人负责开票,采取虚构棉花出售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等项目,为自己虚开品名为皮棉的《江苏省盐城市国税局通用机打发票》合计2469份,金额合计156843652.99元,其中作进项申报抵扣税款合计18971284.45元。
在虚开进项发票的同时,祝某还按照票面价税合计的2%至7%收取开票费为他人虚开销项增值税专用发票,先后为犯罪嫌疑单位徐州瑞源纺织有限公司及犯罪嫌疑人苑某富、犯罪嫌疑单位沛县瑞佳纺织有限公司及犯罪嫌疑人苑某学等单位和个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合计461份,金额合计43123583.05元,价税合计49067903.75元,分别提供给徐州、沛县等地纺织有限公司申报抵扣税款合计5944393.5元。为掩盖犯罪事实,祝某和苑某富、苑某学等人事先商量好,均采取以公司账户支付货款、个人银行卡返还的形式,实现账面票、款相符,资金全部回流。
建湖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四中队中队长乔广慧介绍,此案涉案人员众多,地域范围广,增值税专用发票流向多家企业,查证难度大。警方仅询问证人就达200多人次,形成卷宗30多卷。目前,已将涉案的21名犯罪嫌疑人缉捕归案并移送起诉,追回赃款4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