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41 苹果版本:8.7.40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犯了这8件事,纳税信用污点将被永久记入档案!

来源: 北京国税 编辑: 2016/05/17 09:40:53 字体:

国家税务总局日前修订并发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标准、公布内容、公布方式、惩戒措施等内容进行修订。办法明确,案件信息一经录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公布信息系统,将作为纳税人的纳税信用记录永远保存。新办法自2016年6月1日起施行。

那么,企业需要提防哪些事儿?一旦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纳税人的哪些信息将被公之于众?又会受到哪些惩罚?往下看↓

犯了这些事将被列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办法第六条规定,所称“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是指符合下列标准的案件:

1.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查补税款金额100万元以上,且任一年度查补税额占当年各税种应纳税总额10%以上;

2.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欠缴税款金额100万元以上的;

3.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

4.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

5.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

6.虚开普通发票100份或者金额40万元以上的;

7.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发票,非法制造发票防伪专用品,伪造发票监制章的;

8.虽未达到上述标准,但违法情节严重、有较大社会影响的。

符合前款规定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由税务稽查局作出了《税务处理决定书》或《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且当事人在法定期间内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或者经行政复议或法院裁判对此案件终确定效力后,按本办法处理。

上了黑榜这些信息将被公布

办法第七条规定,公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公布其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纳税人识别号,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经法院判决确定的实际责任人的姓名、性别及身份证号码(隐去出生年、月、日号码段,下同),经法院判决确定的负有直接责任的财务人员的姓名、性别及身份证号码;

2.对自然人:公布其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

3.主要违法事实;

4.适用相关法律依据;

5.税务处理、税务行政处罚情况;

6.实施检查的单位;

7.对公布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负有直接责任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税务机关可以依法一并公布其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纳税人识别号、注册地址,以及直接责任人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前款一项中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与违法事实发生时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不一致的,应一并公布,并对违法事实发生时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进行标注。

信息一经公布将被永远计入档案

办法规定:

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通过本级税务机关公告栏、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媒体等途径以及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门户网站设立专栏链接省税务机关门户网站的公布内容。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自公布之日起满2年的,停止公布并从公告栏中撤出。

案件信息一经录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公布信息系统,将作为纳税人的纳税信用记录永远保存。

惩罚措施:直接判D级 动态管理违法信息

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对按本办法公布的当事人,依法采取以下措施:

1.纳税信用级别直接判为D级,适用相应的D级纳税人管理措施;

2.对欠缴查补税款的纳税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在出境前未按照规定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纳税担保的,税务机关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相关规定,通知出入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

3.税务机关将当事人信息提供给参与实施联合惩戒的相关部门,由相关部门依法对当事人采取联合惩戒和管理措施。

办法第十四条规定,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实行动态管理,案件信息发生变化的,按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提供案件信息的税务机关应当及时向同级参与联合惩戒和管理的部门提供更新信息。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zx

实务指南

本月报税倒计时

距11月报税开始还有

新政解读 纳税辅导
答疑精华 财经法规
直播课程 会计准则

免费试听

  • 证券专业与股市投资

    证券专业与股市投资免费听

  • 科技研发企业财税管控与经营管理特训专题

    科技研发企业财税管控与经营管理特训专题免费听

  • 中国18税种详解与实务应用

    中国18税种详解与实务应用免费听

限时免费资料

  • 每日新闻/问答

    每日新闻/问答

  • 每周税讯速递

    每周税讯速递

  • 月度法规汇编

    月度法规汇编

  • 年度法规汇编

    年度法规汇编

  • 增值税汇编

    增值税汇编

  • 所得税汇编

    所得税汇编

扫码关注我们

扫码找组织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