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31 苹果版本:8.7.31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以案说法】警惕以发放生活困难补助逃避个人所得税

来源: 江苏地税 编辑: 2016/12/05 14:57:37 字体:

案情简介:近日税务机关稽查局在对某贸易公司检查时发现,这家公司近几年每年春节前都会给全体员工发放1000-5000元不等的生活困难补助,按照税法有关规定生活困难补助是免纳个人所得税的,这笔补助公司自然没有扣缴个人所得税。稽查人员追问每位员工困难原因,公司领导坦承以此名义发放奖金。税务机关依法责令公司补扣个人所得税5万余元,并对未按规定履行扣缴义务行为处以罚款。

税法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四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免纳个人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活补助费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55号)规定,生活补助费是指由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纳税人本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其任职单位按国家规定从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向其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因此,不符合上述条件发放的奖金,不可以作为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所得项目,冒用此名义发放奖金逃避扣缴义务将受到法律的惩处。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zx

实务指南

本月报税倒计时

距11月报税开始还有

新政解读 纳税辅导
答疑精华 财经法规
直播课程 会计准则

免费试听

  • 商业模式创新与企业价值管理

    商业模式创新与企业价值管理免费听

  • 中国18税种详解与实务应用

    中国18税种详解与实务应用免费听

  • 科技研发企业财税管控与经营管理特训专题

    科技研发企业财税管控与经营管理特训专题免费听

限时免费资料

  • 每日新闻/问答

    每日新闻/问答

  • 每周税讯速递

    每周税讯速递

  • 月度法规汇编

    月度法规汇编

  • 年度法规汇编

    年度法规汇编

  • 增值税汇编

    增值税汇编

  • 所得税汇编

    所得税汇编

扫码关注我们

扫码找组织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