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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成立的纳税人何时需要启用税种,进行首次纳税申报

2016-12-08 11:50 来源:深圳国税   我要纠错 | 打印 | | |

新成立的纳税人发生以下涉税业务时,应该办理税种启用:

(1)领用(代开) 发票;

(2)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

(3)核准增值税、消费税汇总申报纳税;

(4)核定个体工商户(含个人独资企业)定额;

(5)列入专业市场委托代征;

除上述业务外,如纳税人实际已经从事生产经营,发生纳税申报义务,也应启用税种办理首次申报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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