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一场历时10个月的开票纠纷
近日,一场历时近10个月的开票纠纷,在湖北省黄冈市国税局12366纳税服务热线的帮助下,得到解决。
几天前,一个电话打进湖北省12366纳税服务热线黄冈远程座席,电话是广西的王先生打来的。王先生说,他们公司2013年3月在湖北某生物工程公司购买了一套全不锈钢毛肠生产线,价值14万元。按照合同约定,货到后公司付清了全部货款,但销售方却一直以各种理由拒绝开具发票。王先生与销售公司多次沟通,也没拿到发票。
了解情况后,12366话务人员告诉王先生,《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如果两公司的销售情况属实,只要相关的手续资料齐全,销售公司都应按税法规定及时补开销售发票。12366话务人员还向王先生承诺,主管税务机关对情况调查核实后,会尽快答复他。
很快,纳税人的投诉转办给主管税务机关。当天,税收管理员就来到那家生物工程公司了解情况。原来,销售业务发生后不久,该公司的销售人员出现人事变动,后续工作没衔接好,导致无法准确开具发票,才使这张发票一拖10多个月。经过税务人员的协调,1月17日,该生物工程公司为王先生补开了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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