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发当前税收执法风险的主要因素,笔者认为,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地方政府在招商引资、搞活经济的过程中,由于对税收法律规定不了解,往往出台与现行税法规定相冲突的税收优惠政策,甚至直接干预税收执法,导致执法环境的复杂化,给税务人员带来了执法风险。二是目前税收立法的不确定因素很多,很多具体规定不明确,造成税务人员具体执法时容易出现违规操作、过罚失当的问题。三是自由裁量权的滥用,直接侵害了纳税人的权益,同时产生极大的执法风险。四是税收执法人员缺乏风险防范意识,不按程序执法导致违法违规。
针对这些问题,笔者建议从以下方面着手,对税收执法风险进行预警排查和防控。
完善预警体系,加强执法监督。一是建立预警信息收集体系,拓宽信息渠道。对内,主要依托税务管理信息系统、税务纪检监察管理信息系统以及执法检查、效能监察、内部审计等途径获取信息;对外,通过12366纳税服务热线、召开座谈会、走访纳税人等方式收集信息。同时,通过聘请特邀监察员、行风监督员,形成预警信息监察网络。
二是建立预警信息评价分析体系。对收集到的预警信息进行归纳梳理,设立预警评价指标,如问题暴露频率、问题类别及集中度、人员类别及集中度等。通过分析评价预警指标,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定量和定性分析,判断税务人员的执法执纪以及廉洁自律情况。
三是建立预警信息运用体系。根据预警信息所反映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采取防范措施,有针对性地加强税收执法工作。
完善执法机制,控制执法风险。一是严格规范执法事项审批,注重税收执法事前监督。实行税收规范性文件会签制度和备查备案制度,在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时,必须从法律关、业务关、协调关三个方面严格审核把关,否则一律不得出台。同时,严格日常税收执法审查审批程序。凡是组织实施税务行政处罚、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等工作的,必须由各级税收法规部门进行审查,确保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在全系统内公开选拔业务强、素质高的人员担任税收法制员,负责对每一执法事项出具审核处理意见,全面监督和规范基层的执法工作。
二是健全内外监控约束机制,加强税收执法过程监督。建立以信息化为支撑的权力监督机制,实现税收执法业务的全程覆盖和实时监控。根据计算机自动考核结果对执法过错行为及时进行责任追究,防止执法过错行为损害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建立和规范畅通有效的外部监督机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纳税人的监督。
完善应急机制,加强事后监督。一是建立突发性事件预警报告制度。对可能发生的突发性事件,开展事前分析预测,并将预警内容及时在一定范围内发布,便于各基层单位做好应对工作,提高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处理能力。二是严格突发事件的评估和责任追究制度。
作者单位:山东省国税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