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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顺口地税局侦破无证自然人逃税案

来源: 转自互联网 编辑: 2014/05/29 11:13:33 字体:

面对无税务登记证、无账簿和无经营账号的涉嫌逃税自然人,大连市旅顺口区地税局紧追各种外围线索,以资金流向为突破口,成功查处一起无证自然人偷逃税案。

近期,大连市旅顺口区地税局通过税警协作、顺藤摸瓜、外围取证等方式,成功查处一起相当棘手的无证自然人偷逃税案件,追缴入库税款、滞纳金及罚款共计150万余元。

一个举报引出一桩棘手税案

2013年3月,有人向大连市旅顺口区地税局举报,苏某和王某在承建旅顺口区A建筑施工工程项目中,未按国家规定缴纳各项税款。

接到举报后,旅顺口区地税局立即成立专案组,制订检查方案。

专案组人员调取相关系统信息发现,苏某和王某均为从事建筑施工工程的自然人,没有办理税务登记。据此,专案组人员分析,这两个人在经营活动中很可能也未建立会计账簿。由于建筑施工工程项目本身就比较复杂,对于没有税务登记证、没有账簿的建筑施工自然人,要查清其偷逃税的事实,难度非常大。

为便于案件调查,专案组研究决定启动税警协作办案机制。在此基础上,专案组先登录相关信息系统,查询苏某和王某承建的旅顺口区A施工工程项目的基础信息,根据相关信息进行案头分析和查前准备工作。

外围取证,曲折获取有限资料

考虑到苏某和王某是未办理税务登记的自然人,没有账簿凭证和账号,专案组决定通过外围调查走访取证。

专案组走访相关部门了解到,A项目是以军队经济适用房名义建设的住宅小区,相关的建筑施工备案资料和手续都在部队归档。不过,项目开发方对于税务机关的调查并不太配合,这导致办案人员取证极其困难。

专案组转而围绕A项目信息,通过征管信息系统进行发票和申报记录比对,但从中没有发现相关的开票信息。

经过不懈努力,专案组终于了解到A项目的施工单位全部是以海军锅炉服务中心名义备案,没有证据能证明其他人员参与了A项目的建筑施工。

经过进一步多方协调和深入调查,专案组人员初步判断,苏某和王某可能就是A项目的具体建筑施工负责人。

顺藤摸瓜,从公司找到线索

获得这一信息后,专案组立即排查苏某和王某的建筑公司。

通过排查,专案组发现,苏某在B建筑公司,王某在C建筑公司。于是,专案组对B建筑公司和C建筑公司进行了调查取证。

专案组在调查过程中发现,建筑公司现在普遍的经营特点是,由承包公司负责人承揽工程,在有资质的建安企业,由建安企业收取管理费和税费。据此,专案组调取了B建筑公司和C建筑公司的账簿。账簿信息显示,苏某和王某分别在不同年度办理了手续,但B建筑公司和C建筑公司并没有任何有关A项目的信息记录。

由此,办案人员初步认定,苏某和王某存在隐瞒收入、偷逃税款的可能。

抓住关键,突击调查资金流向

通过分析研究,专案组认为,如果自然人存在逃税问题,通过收入不进账方式实现的可能性较大。

由于经济往来中的收款方式主要有现金、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结算、往来账目对冲等多种结算方式,苏某和王某是未办理税务登记的自然人,无公司账户,无账簿,将工程款收入存入其个人名下账户的可能性非常大。

于是,专案组决定以苏某和王某的资金流向作为切入点,兵分两路进行检查。

一组稽查人员被派往银行。经过大连市地税局批准,稽查人员带着有关检查存款账户的许可证明到相关银行,对苏某和其妻、王某和其妻的个人存款账户信息进行了检查。经查发现,这些账户中进账笔数多,量大,且繁杂无序。

结合先前已取得的信息,稽查人员对账户中的信息进行了仔细甄别、梳理,结果发现苏某共有11笔银行进账单是工程款收入,共计930万元;王某有7笔银行进账单据是工程款收入,共计537万元。这些收入均未申报纳税。

面对确凿证据,苏某和王某最终承认了相关工程款收入未缴税的事实,稽查人员作了调查笔录。

现场核实,认真固定已获证据

在一组稽查人员到银行调取信息的同时,另一组稽查人员以税务检查的名义,赶到苏某、王某两名自然人的施工现场展开了核查。

同时,稽查人员从旅顺区规划局得到了A项目的规划批复以及备案资料,从中对A项目的楼盘性质、建筑面积、建筑用途都了解得一清二楚。

另外,稽查人员又对A项目同区域的工程施工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确认了苏某和王某个人账户进账单据的真实性。

经过多方数据比对核实,专案组最终确认了苏某和王某多项逃税证据,并对当事人作了第二次调查笔录,进一步固定了已获证据。

至此,专案组宣布,经过半年的努力,苏某和王某举报案告破:苏某2010年~2012年承建旅顺口区A项目施工工程,取得930万元收入未缴纳地方各税;王某2011年~2012年承建该项目,共取得537万元收入未缴纳地方各税。旅顺口区地税局遂依法要求苏、王两人补缴营业税及附加、个人所得税、印花税、滞纳金、罚款共计1503326.6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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