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公布一批全文失效废止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关于公布一批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2019年第9号
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规定,为贯彻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新要求,更好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一批《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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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关于公布一批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一、公告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为抓好相关政策措施有效落实,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及时组织开展了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对已失效或不符合现行政策措施的税收规范性文件、条款宣布失效废止。
二、主要内容
公告明确了3件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和9件部分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及其具体条款、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