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41 苹果版本:8.7.40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宁夏回族自治区契税适用税率等有关事项明确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qizhenzhen 2021/05/25 14:08:10 字体: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契税适用税率等有关事项的决定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1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契税适用税率等有关事项的决定》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5月1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5月11日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契税适用税率等有关事项的决定

(2021年5月11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规定,现将我区契税适用税率等事项决定如下:

  一、我区契税的适用税率为百分之三。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七条规定情形的,按以下办法免征或者减征契税:

  (一)因土地、房屋被我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收、征用,选择货币补偿且在我区重新购置土地、房屋的,成交价格不超过货币补偿部分免征契税,超出部分征收契税;在区内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土地使用权置换且不缴纳差价的免征契税,缴纳差价的,对差价部分征收契税。

  (二)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重新承受住房权属,免征契税。不可抗力灭失住房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认定。

  国家对上述情形减征、免征契税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本决定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办法》(宁政发〔1997〕119号)同时废止。

实务指南

本月报税倒计时

距11月报税开始还有

新政解读 纳税辅导
答疑精华 财经法规
直播课程 会计准则

免费试听

  • 证券专业与股市投资

    证券专业与股市投资免费听

  • 科技研发企业财税管控与经营管理特训专题

    科技研发企业财税管控与经营管理特训专题免费听

  • 中国18税种详解与实务应用

    中国18税种详解与实务应用免费听

限时免费资料

  • 每日新闻/问答

    每日新闻/问答

  • 每周税讯速递

    每周税讯速递

  • 月度法规汇编

    月度法规汇编

  • 年度法规汇编

    年度法规汇编

  • 增值税汇编

    增值税汇编

  • 所得税汇编

    所得税汇编

扫码关注我们

扫码找组织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