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国税局4日发布消息称,“营改增”(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政策实施后,2014年,大连全年整体共减轻税收负担23亿元(下同)。
2012年1月1日,中国“营改增”在上海率先启动试点,行业涉及陆路、水路、航空、管道运输在内的交通运输业,研发、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等部分现代服务业。2013年8月,大连正式启动“营改增”试点。
作为2014年的税收关键词之一的“营改增”,也确实给大连的相关行业纳税人带来了普惠。据统计,“营改增”政策共涉及大连近11万户纳税人。其中一般纳税人占10%,小规模纳税人占90%。
在大连“营改增”减轻税收负担的23亿元中,包括试点纳税人因为改征增值税直接减税12亿元,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为购入应税服务增加抵扣减税11亿元。
大连经济以第二产业为主,第三产业不够发达,生产能力以及设计、研发、物流、营销等服务处于较低水平。“营改增”后,大连营改增纳税人减税面达98%。
大连市国税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营改增”不仅是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税制改革推进的重头戏;其目的并非单纯减税,也有利于进一步深化产业分工、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优化经济结构、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