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国地税关于2015年7月份征期问题的紧急通知
尊敬的纳税人: 由于横向联网电子缴税系统原因,致使部分纳税人难以顺利按期完成申报缴税,各相关部门正在积极协调解决。 为保护纳税人权益,保障国家税收收入,根据《税款缴库退库工作规程》(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1号),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2015年7月16日(含)前申报(报告)、缴纳(解缴)应纳税款的,不加收滞纳金、不予处罚。
请您及时关注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网站,了解后续情况。
特此通知。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201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