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研究跨境电商出口实行综合退税率
为推动上海跨境电商的发展,上海将在简化商品归类方式的基础上,研究跨境电商出口商品实行综合退税率政策。
近期上海出台《促进本市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下称《若干意见》),要求创新研究有利跨境电商持续健康发展的税收机制。
跨境电商分为进口和出口两种,出口试点现在基本上放开,进口试点城市一共是7个:宁波、郑州、上海、重庆、杭州,以及广州和深圳。
《若干意见》还称,要落实跨境电商零售出口货物退免税政策。适用跨境电商退(免)税、免税政策的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可依据海关电子报关信息和相关凭证,按规定申请办理退(免)税和免税。探索实施跨境电商出口退税无纸化管理。
作为全国首批跨境电子商务试点城市之一,今年6月份,上海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周波牵头的跨境电商工作领导小组,上海市政府副秘书长陈寅出任副组长,上海市发改委、商务委、财政局、地税、口岸办、海关、自贸区管委会等13个部门的有关负责人出任领导小组成员。
高配的领导小组背后,是上海推动跨境电商发展的期待。《若干意见》称,到2020年,上海跨境电商交易额占全市进出口总量的比重稳步提高,跨境电商发展水平居全国前列。
商务部数据显示,去年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已经超过20万家,平台企业已经超过5000家。去年成交额达到3.75万亿,同比增长39%,呈现快速增长态势。预计到2016年,我国跨境电商进出口年增速将超过30%,交易额占进出口贸易总额比例上升至20%。
商务部研究院电子商务研究部副主任张莉28日在“中国跨境消费高层研讨会”上说,目前中国跨境电商发展有跨境支付和跨境物流两大难点。
《若干意见》也指出,支持银行和跨境第三方支付机构为跨境电商业务提供高效便捷的支付服务,支持企业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或正常收结汇。推动银行、支付机构加快产品创新,改进跨境支付服务,提高跨境支付效率。
此外,支持符合条件的支付机构开设境外人民币及外币备用金账户。对邮路渠道直接寄送出口商品的中小经营主体,可通过有资质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办理收结汇。对通过海关集中监管、清单核放、汇总申报的经营主体,凭海关电子报关信息办理货物出口收结汇业务。
同时,进一步扩大支付机构跨境外汇支付业务的范围与交易金额,在确保交易真实性的前提下,逐步将试点扩展至所有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
根据《若干意见》,上海要着力培育跨境电商完整产业链,形成第三方平台和自营平台同步推进,境内外电商共同参与,进出口并重、多种模式并存、线上线下有序结合的跨境电商发展格局。
为确保政策落到实处,《若干意见》还要求各部门要以围绕影响跨境电商发展的瓶颈难题和制约因素,抓紧制定可操作管用、能落实落地的实施细则和配套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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