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国地税所得税管理合作深入开展
记者从新疆地税局获悉:自7月新疆国地税合作联系制度建立以来,截至目前(10月28日),自治区地税局已将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涉及税收征管、信息共享等内容的32个国地税合作项目分解到5个合作规范小组进行进一步的部署落实,其中,国、地税在所得税管理方面的合作进一步深入。
目前,自治区地税局与国税局在加强稽查合作、加强联合开展税收分析研讨的基础上,已全面展开针对企业所得税的核定征收工作,这也是继5月中旬自治区国、地税与中国建设银行新疆分行,共同开展新疆小微企业“银税互动—税易贷”业务以来,双方在所得税工作领域的再次深入合作。
目前,双方已联合安排各地国、地税局对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现状进行调研,并对未来工作重点与合作方式进行了研究讨论,并明确双方合作开展所得税核定征收的重点是在全区范围统一规范应税所得率标准及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工作的管理流程。
自治区地税局相关负责人说,规范应税所得率标准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相对较为简单,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工作管理流程则较为复杂,会遇到国、地税两个部门现行的征管模式、管理方式等不一致的问题,但国地税两部门在明确工作目标的前提下,以及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将会制定出符合两局实际的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办法。
此外,按照相关要求,两部门相关处室目前已建立定期联系制度,共同研究和商讨合作原则、内容和工作程序。同时,国、地税金税三期工程联合协作正在同步有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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