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小规模纳税人季报增值税
吉林省吉林市国税局自2014年起,对全市部分小规模纳税人实行增值税按季申报纳税。“月改季”申报不仅大幅降低税务机关的税收成本,还降低了纳税人在时间、空间、资金等方面的投入,产生了减负、节约、增效、互惠的多重效应。
吉林市此次“月改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共有6979户,占全部小规模纳税人的57.4%,其2013年应纳税额约为900万元。实行按季申报后,每户纳税人每年申报次数由12次减少为4次,这部分纳税人全年可减少申报55832次。
为确保“月改季”申报纳税工作有序推进,吉林市国税局组织编写了小规模纳税人“月改季”业务操作规范,将“月改季”工作分解为研究准备阶段、确定实施方案阶段、宣传公告阶段、系统维护录入阶段和人员培训阶段。2014年1月7日,吉林市国税局举办了“月改季”实务操作培训班,对政策规定和V2.0系统操作及注意事项等内容进行了具体说明。吉林省国税局提供了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为下一步“月改季”扩围和整合外县市分局(所)管理方式奠定了基础。
吉林市国税局局长于钦三告诉记者,按季申报不仅体现了征纳双方办税次数的减少、征纳成本的降低,还将为促进小微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税收环境起到积极的作用,更为税务机关进一步转变征管方式、深化征管改革、优化征管模式产生有益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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