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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地税行政复议规范化获肯定

2014-02-19 09:11 来源:中国税务报   我要纠错 | 打印 | | |

  近日,云南省政府在全省开展了行政复议工作专项检查并进行了通报,云南省地税局行政复议工作获充分肯定。

  据悉,自国税、地税机构分设以来,云南省地税系统共收到税务行政复议申请33件,经过复议的案件没有引起过行政诉讼、信访等问题,真正做到了定纷止争、案结事了,为构建和谐地税作出了积极的贡献。特别是国家税务总局将“和解与调解”制度正式写进新修订的《税务行政复议规则》以来,云南省地税局主动运用和解、调解方式解决税务行政争议,所受理的2件行政复议申请,都达成和解结案,复议申请人主动撤回申请,并在规定的时限内缴清了罚款,既维护了税法刚性,又和谐了征纳关系,取得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在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工作中,该局机构完善、制度健全、队伍规范、宣传有效、保障有力。目前,云南省地税机关行政复议机构有147个,实现了省、州(市)、县(区)地税机关三级行政复议机构全覆盖;行政复议专兼职工作人员300多人,确保一般复议案件办理人员不少于2人,重大、复杂的复议案件办理人员不少于3人;通过近几年的统一规划建设,逐步形成了行政复议应诉案件实时报告制度、行政复议与信访工作衔接制度、行政复议案件集体审理制度等行政复议工作配套制度体系;通过“少数民族节日”、“办税服务厅”、“税收宣传月”、“蹲企服务大活动”、“案例宣讲”等多渠道多平台积极宣传行政复议法律法规,积极引导行政相对人合法维权,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办案场所、设备、经费等办案条件大为改善,保障了办案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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