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营改增”吸引各类资源向现代服务业集聚
2013年8月1日河北省“营改增”试点工作推行以来,总体上纳税人税负减轻,对促进企业扩大投资、规范经营,吸引各类资源向现代服务业集聚形成了良好导向。
据了解,截至2013年12月底,河北省共有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纳税人7.2万户,实现增值税收入22.4亿元,与征收营业税相比,共计减税12.7亿元。试点行业中的部分现代服务业总体税负呈下降态势,减税9.8亿元,其中物流辅助服务减税4亿元,文化创意服务减税2.5亿元。税负降低,促进了服务业的发展,加速了这个行业的规模扩大和集聚。与初期相比,全省新增试点纳税人2.9万户,其中1.2万户属于在运行期间增加试点服务业项目,而新办企业主要为现代服务业,达到1.7万户,且呈逐月上升趋势。
“自去年‘营改增’以来,尽管税率有所提高,但汽柴油消耗、车辆购置、零部件购置和维修费用将进入抵扣环节,实际税负随之降低,从而提高了资金流动能力,给公司发展带来更大活力。”河北省清河县飞龙物流有限公司财务主管吴增法告诉记者,进入增值税链条管理后,公司进项税额可以取得有效票据进行抵扣,这对于核算成本支出、规范财务管理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据统计,截至去年底,该公司申报收入200万元,缴纳增值税14万元,实际税负降低了1个百分点。
对于“营改增”试点改革,河北红盾广告有限公司经理王明杰感触很深:“面对这次‘营改增’,起初心里真是没有底,主要有两个担心,一是怕税负会增加;二是怕办税手续烦琐,没想到国税局的管理人员都是手把手地教。最主要的就是‘营改增’后,下游企业用票量大增,找我联系业务的客户明显增多,生意越做越好了。”
数据显示,“营改增”试点工作推行后,河北交通运输业总体税负有所上升,比营业税增加了1.15%.对此,河北省国税局货物与劳务税处处长张平信分析指出,从中长期来看,不但现代服务业仍会保持低税负,而且对税负暂时上升的交通运输企业来讲,随着企业管理的逐步规范,索取进项发票意识的增强,在其购进的大量运输工具、油料、修理费等进项税额得到充分抵扣后,税负也将会随之下降。同时随着铁路运输、邮政服务业纳入“营改增”,以及未来第三产业“营改增”的全面实施,将有力促进第二、三产业抵扣链条的衔接,降低第二产业税负,从而促进第二、三产业的协调发展。
“营改增”政策的实施,对促进企业规范经营、更新设备、做大做强也形成了积极作用。据唐山市丰南区达源汽车队法定代表人赵建力介绍,“营改增”后,企业改变经营模式,成立了独立核算的新车队,企业管理逐渐走入正轨,并已于去年12月开始申报纳税,两个月来共申报收入1530.8万元,缴纳增值税8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