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国税局应用发票电子管理系统
记者从新疆国税局了解到,该局通过研发应用普通发票管理系统,实现了“以票控税”,提高了税收管理效率。据统计,通过发票信息比对核查,该局2013年开展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共补征税款2.2亿元。
该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由于普通发票非法制假售假、大头小尾开具、非法代开、虚开等问题多发,不仅干扰了正常的经济秩序,同时造成了国家税款流失。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普通发票信息未纳入计算机网络系统实现统一采集和管理,发票真伪信息查询缺乏公共信息平台支持,只能通过人工调取纸质发票核查,使违法行为有了可乘之机。
按照“以票控税”的管理思路,新疆国税局研发应用了普通发票电子管理系统。该系统依托互联网和税务机关内网,纳税人既可通过互联网登录软件开具发票,将发票数据实时上传至税务机关的普通发票电子管理系统,也可以使用手工版普通发票,由税务机关扫描成电子图片,将信息保存到普通发票电子管理系统。税务机关应用该系统,可实现变通发票领取、开具、缴销、信息查询和比对等流程的闭环管理。
据悉,普通发票电子管理系统在新疆的推广应用,实现了普通发票的信息化管理,在增加财政收入、打击发票违法犯罪等方面成效明显,有效遏制了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由于该系统具有发票信息查询功能,因此也成为广大消费者、财会人员、税务人员识别真假发票的得力工具,减少了虚假发票造成的法律及税务风险,使制售假发票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普通发票信息实现了快速采集和信息化管理后,堵塞了税收征管漏洞,提高了税收征管效率,同时增加了税收收入。
2011年11月个体纳税人起征点调整后,新疆达到起征点的个体户由11万户减少到1.2万户,减少了89%.通过推行普通发票电子管理系统,遏制大头小尾、虚开发票等违法犯罪行为,个体税收不降反增,2013年新疆个体税收共入库17.3亿多元,比上年增长46.2%.
普通发票电子管理系统还成为代征税款的平台。利用该系统的代开发票功能,税务机关委托邮政部门代开普通发票、代征国税和地税税款。截至目前,全自治区已有728个邮政代开网点,累计代开发票逾213.6万份,代征税款10.9亿多元,其中代征国税机关税款近6.2亿元,代征地税机关税款逾4.7亿元。
此外,该系统应用后也降低了税务人员的工作量。应用该系统后,税务机关普通发票验旧工作摆脱了人工操作、逐张审核的原始手段,实现了发票电子信息自动处理,大幅缩短了纳税人办税时间。同时,在该系统数据信息的支持下,个体户定额征税管理也变得更加公平合理,促进了个体经济和小微企业的发展,带动了社会就业。
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普通发票电子管理系统在增强税务机关征管能力的同时,为新疆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实时查询发票真伪拓展了渠道,便于财政、审计、纪检监察部门加强财务监督,在防范利用假发票报账、预防职务犯罪等方面也发挥了积极作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常务副主席黄卫在了解普通发票电子管理系统应用情况后表示:“国税局这项工作很有意义,新疆地税机关也应该推广应用发票电子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