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担保机构服务中小企业可申请营业税减免
记者19日从省地税局获悉,担保机构申请免缴营业税工作近日正式启动。按规定,担保机构从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或再担保业务取得的收入(不含信用评级、咨询、培训等收入)三年内免征营业税,免税时间自担保机构向主管税务部门办理免税手续之日起计算。
据了解,申请免税的担保机构需在我省依法登记注册为企(事)业法人,且主要从事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服务的机构,实收资本超过2000万元;为工业、农业、商贸中小企业提供的累计担保贷款额占其两年累计担保业务总额的80%以上,单笔800万元以下的累计担保贷款占其累计担保业务总额的50%以上;接受当地政府中小企业管理部门的,并按要求上向担保业务的情况和财务会计报表;对单个受保企业担保的担保余额不超过担保机构净资产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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