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省国税部门将落实新的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扶持小微企业发展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紧抓好,及时将优惠落实到每个纳税人,确保优惠政策执行不偏离、不走样,对帮扶困难群体、培植税源,支持非公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国家新一轮扶持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出台后,我省各级国税机关利用门户网站、12366纳税服务热线、办税服务厅公告栏及官方微信、微博、QQ群等载体宣传小微企业优惠政策内容及操作具体规定,提高政策知晓度,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都能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同时,结合“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进一步下放税收优惠备案权限,开展涉税报表清理,简化程序,简并资料,全面落实“提速、减负、首问”的要求。对符合小微企业优惠政策条件的纳税人开展前期统计、测算,以全面掌握优惠政策实施后的具体效应。并将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情况纳入系统绩效管理,实行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考核方式,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由于政策落实及时到位,国家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税收政策效应在我省呈现持续放大态势,对帮扶困难群体、培植税源,支持非公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根据省国税局统计的前三季度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数据显示,全省国税系统已累计为14839户小微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1849.16万元,盈利企业受惠面达到93.31%,剔除同时享受其他优惠和暂时主动放弃享受优惠的1064户小微企业后,盈利小微企业实际受惠面达到100%。与上年相比,目前享受优惠的小微企业户数较2013年全年多10000多户,减免税额较上年全年增加近1500万元。在落实增值税优惠政策上,截至10月底,全省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户达62001户,免税户占比87.8%,其中10月份新增销售额2万-3万元的3921户,户数增幅6.7%,免税户数主要集中在批发零售行业中。1-10月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1.37亿元,其中10月新增销售额2万-3万元的免税260多万元,月增幅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