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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国税:小微企业99.7%享税收优惠

2014-11-26 09:30 来源:广州日报   我要纠错 | 打印 | | |

昨日,深圳国税局副局长唐晓明做客“民心桥”节目,就落实税收政策,支持小微企业发展与市民交流。他表示,深圳小微企业目前免征增值税的受惠面达到81%,企业所得税方面享受税收优惠的受惠面达到99.7%。

唐晓明说,“按照政策执行下来,全市有57万多纳税人享受到税收政策的优惠,这是增值税;所得税还有一些政策,享受面大概有7万多户。从增值税来看,全市80%的企业享受这种政策,这对扶植中小企业发展,促进就业确实带来很大的好处。”深圳按季申报,三个月9万元内的销售额享受免征税收优惠。

据了解,最近国家进一步加大了对小微企业的税收支持力度,从今年10月1日到2015年年底,把月销售额2万~3万元的也纳入暂免征税范围。

深圳是全国小微企业最集中的地方之一,这项税收优惠政策受到了广泛关注。有市民问道:三万元是按季度算还是按月算?因为现在申报是按季申报。对此,唐晓明解释称,国家出台的是按月计算,即一个月3万元。深圳市申报期现已改成按季申报,那么三个月加起来就是9万元。“比如这个月销售额是6万元,后两个月只有1万元,加起来共8万元,还在9万元以下,所以依然可以享受优惠。”

对于部分市民询问去年在深圳国税局做客民心桥节目时反映的“国税局网络发票平台委托给三大运营商经营,并向企业收费”不合理一事,唐晓明在节目中回答称,国税局已在节目后听取了企业意见,并暂停了这项收费。“经过一年整改,我们把系统已变成自己的,并从12月份在全市推广。它将不再收取费用,且整个软件都是我们自己负责,从运营到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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