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脱维亚:今年起降低所得税税率并提高最低工资标准
据拉通社1月1日报道,2015年1月1日起,拉居民所得税税率从24%下调为23%。所得税收入80%留地方,20%上缴中央。非应税最低标准以及对有赡养义务的收入者的优惠待遇标准维持不变:即一般情况下月非应税额为75欧元;有赡养义务的收入者则享受优惠,为165欧元。2016年所得税将下调到22%,同时将开始实行级差非应税最低标准。
从2015年1月1日起,拉脱维亚月最低工资标准从320欧元调至360欧元;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从1.933欧元调至2.166欧元;少年(按拉法律,年满16岁可打工)和高风险职业从业者每天工作时间7小时,每周35小时,其小时最低工资为2.477欧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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